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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审判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
发布时间:2020/7/2 16:24:28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娜菏芽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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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我们法院司法活动的一项永恒的主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更是广大妇女群众的迫切愿望。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的进程中,如何更好的发挥妇女维权工作的积极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积极研究和破解这一课题是十分必要的。
  近三年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里婚姻家庭案件居高不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必须重视。本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和利用宣传教育等各种形式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收到侵害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近三年来本院受理的案件情况来看,主要有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变更等原因导致妇女儿童的权益收到侵害。导致以上情况的原因有:(一)牧区广大妇女受侵害时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习惯于逆来顺受。(二)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难以取证或者来不及取证。(三)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离婚时没财产可分或者只求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物价上涨及子女上学、升学都需要开支,单亲妈妈们难以应付。
  二、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我院在办理离婚案件时认真调查事实理由,细心分析纠纷原因,对于一时冲动而起诉离婚的案件,给充足的离婚冷静期,尽可能劝和调解不离婚或者劝撤诉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或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已经无法挽回的,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优先考虑妇儿童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依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发生争执的话在同等条件下征得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过小的话考虑孩子平时跟哪一方一起生活或者判给母亲。在财产分割中女方无过错情况下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照顾。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自2017年至2019年三年期间离婚案件共受理220件,其中判决不予离婚的20件,判决准予离婚的22件,调解离婚的37件,调解不离婚的43件,法官做工作后劝撤诉的96件。抚养费纠纷案件共受理27件,变更抚养费纠纷案件共受理24件。抚养费变更纠纷案件的15件案件的原告方是带着孩子的妇女,解决此类案件时我们充分考虑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情况及孩子的上学升学需求等开销来考虑适当的支持了诉讼请求。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维持了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对家庭暴力、虐待等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重拳出击
  今年来,本院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情节的案件也不少见。在此类案件中家庭不再是避风港反而成了受害场所。对此类案件我们不再劝和反而重拳出击。
  2019年8月份我院收到了一件特殊的离婚起诉状。我们看到王某(女)的起诉状时诉讼请求只有一项,只请求法院判决其离婚。我们法官接待她了解情况后得知王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女,大女儿有脑瘫病,已8岁,二女儿4岁。王某长期受家庭暴力,并且起诉时手臂上多处带有青紫被殴打的痕迹。她还提供了被打时的视频及其丈夫欺负大女儿的视频。她就是为了不给娘家人带来负担,在娘家人的“能过就过吧,毕竟有两个孩子”的劝说下坚持至今。
  法院审理该案件时充分体现法院的快立快审职能,虽然是离婚案件但没给他们离婚冷静期,第二天就把王某的丈夫叫到法院给他们做起了调解离婚的工作,当时王某的丈夫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喝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后也难以保证自己不再动手,大女儿有脑瘫病,吃饭多,愣是让人来气。他还回忆有一年冬天他喝酒后无法控制自己实施家庭暴力时母女三人在自家的草垛里过夜时大女儿的手指冻过。在法官的劝说下王某的丈夫同意离婚并把大女儿给王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部分分给了王某。该份离婚调解书给王某及其大女儿带来了今后安宁的生活,分得的财产能够维持生产、生活需求,充分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教育等形式来提高妇女、儿童自我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新巴尔虎右旗为地广人稀的边远牧区,所以这里的商业和信息不发达,牧区地广人稀,信息网络差。妇女儿童的维护了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差,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护。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针对该情况,为了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每年“3.8”妇女节期间组织干警到社区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讲座。每年农历7月13日可视为本地区牧民的盛大节日即“大山会”。本地区的牧民非常重视该节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利用该节日安排干警到“大山会”现场发放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对于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我院安排两名干警为“校园法律辅导员”,每年进行四次《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校园欺凌、校园性侵、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为主题,播放法制教育片等方式鲜活真实案例向学生介绍各种合法权益收到侵犯时如何防范和预防等问题。在普法宣传方面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新巴尔虎右旗建立和谐的法制环境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究婚姻家庭案件的起因,加大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预防、防范为主,联合妇联组织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经济助学等方法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保障。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娜菏芽)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法院的审判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 相关信息
  谢某诉杨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9-27]
  论基层法治建设 [9-27]
  法官与破解深层次问题 [3-7]
  违法:剥夺公民的委托权和代理权 [2-9]
  法院的审判工作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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