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草场赔偿案”:温情社会,自重塑邻里关系开始
|
发布时间:2020/6/11 16:24:08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郝苏日古嘎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2280996次 【 大字 中字 小字】【 打 印】
|
|
2019年7月8日中午,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达石莫嘎查晴空万里,广袤的草原上牛羊在悠闲的吃草,这时有一群羊脱离了本该所在的草场误入了一片陌生的草场里毫无顾忌的啃食着青草。当刘某看到自家的草场里误入了隔壁孟某的羊群后,找到孟某讨论赔偿事宜,经双方协商孟某承诺给付刘某赔偿款5000元,并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给付期限届满后,孟某拒不给付赔偿款,刘某无奈诉至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在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发生摩擦引发纠纷,矛盾纠纷是邻里相处的“毒液”,因此尽早化解不激化矛盾,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纠纷尤为重要。因开庭审理会激化双方矛盾,承办法官运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进行庭前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向他们释法析理,从邻里和谐、互谅互让、以和为贵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孟某赔偿刘某2000元完结此案,孟某当场兑现赔偿款2000元,有效的促进了邻里关系和谐融洽。
【法官点评】
《周礼》有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邻里关系自古就被定义为组成社会的重要关系。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住条件不断得以改善,而邻里之间的关系却日渐生疏、隔离。钢筋水泥加固了物理空间的安全感,同时也降低了内心世界的温情度。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邻里和谐,和睦的邻里关系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美好生活的重要源泉。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郝苏日古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