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案释疑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学校管理不完善 学生受伤应担责
发布时间:2017/11/28 22:12:10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吴化举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2784326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民生法制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陈科芳)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是被告威信县某镇中学的一名住校生,2015年5月17日,李某下晚自习后,私自外出与校外人员玩耍,于当晚23时30分许,原告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腿部受伤,鉴定为二级伤残。李某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和管理的义务,应对其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学校校园未建有完整围墙,对学生进出校园管理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故对李某受伤的损失应承担部分责任。事故发生时李某已满十七周岁,其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深夜私自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主要过错在原告本人,其对自己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故判决被告某中学对李某的合理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余下90%的责任由李某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学校管理不完善 学生受伤应担责】 相关信息
  【以案释法】 非法聘用外国人?盘她! [6-29]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并采取的强制措施 [6-18]
  原告张某与被告苏某、王鹏、第三人胡日查民间借贷纠纷案 [6-18]
  探究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6-17]
  关于鹏某妨害公务案例分析 [6-17]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习近平同加蓬总统邦戈举行会谈
 

双塔区法院立案庭: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推进法治化
双塔区法院:多措并举 筑牢司
         年初以来,朝阳市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