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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多垫付医疗费用需返还吗?
发布时间:2017/11/28 22:06:00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支盛均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2783026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民生法制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支盛均) 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刘某产是某项目部的员工,2016年5月9日,刘某驾驶的泥土运输车在运输途中将游某的女儿游某甲刮到在路边侧沟致使其受伤。住院期间刘某为游某甲垫付了20,000元医疗费。游某甲出院后某项目部与游某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游某甲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损失共计42,000元,刘某只承担游某甲住院期间医疗费15,000元。但游某拒不返还,故此刘某诉请游某返还为游某甲多垫付的医疗费5,000元。
        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游某以李某垫付的钱是给其女儿治病的为由,拒不退还。承办法官经多方努力,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地做游某工作,并告知他这种行为属不当得利,需退还刘某多垫付的医疗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游某返还刘某3,500元。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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