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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沟油 多家火锅店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4/28 20:19:13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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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大龙燚火锅使用地沟油事件尘埃落定。4月26日,温州大龙燚火锅老板余建华等多家火锅店老板及相关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这几家火锅店老板均被判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对温州大龙燚火锅店、万德府火锅店、匠心坊火锅店涉地沟油案共计11名被告人,做出一审集中宣判。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三家火锅店利用餐厨废弃油脂加工食用火锅油,供顾客食用,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予惩处,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至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到5000元不等。其中,三家火锅店老板均被判处两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此次,温州火锅店地沟油事件起源于2016年9月,温州大龙燚火锅店曝出使用地沟油的消息,公安机关相继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大龙燚火锅店老板余建华和涉案员工刑事拘留。

  到了今年4月10日,鹿城法院开庭审理。4月26日,一审结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宣判。在审理期间,温州大龙燚火锅的老板余建华曾表示,若不使用地沟油将无利可图。中国烹饪协会火锅委员会主席汤庆顺对此表示,火锅的客单价相对较高,利润在10%左右,在整个餐饮行业内利润相对较高,并不存在无利可图的问题。记者 钱瑜 李振兴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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