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目前的复工复产情况如何,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工排查是否有难度?”
“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发生劳动纠纷?”
“目前,企业复工复产存在哪些困难?有什么
法律问题可以及时与法院联系,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防范
法律风险……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为推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进行,3月4日,根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志国率党组成员闫克军、陈伟平等一行5人到根河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河市叁兴房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
法律需求和复工复产情况,积极为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序提供
司法保障。
走访中,安志国院长与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和查看了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产运营筹备、职工生活保障等情况。询问企业现阶段存在的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叮嘱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紧盯安全生产,务必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针对企业复工后的注意事项,安志国院长强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决不能掉以轻心,企业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复产手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及时进行报备。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发现疫情必须及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两不误。只有防疫不出问题,生产才能有保障,整体工作才能真正见成效、有价值。同时,安志国院长一行还就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业存在的
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向各企业发放了《根河市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法律风险提示书》。
针对走访中企业普遍反映的防护物资紧缺等实际困难,安志国院长表示,将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环境。根河市人民法院将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已出台的《关于依法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
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20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企业提供必要的
法律服务,依法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助力辖区企业渡过难关,避免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纠纷导致企业陷入困境,持续为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
司法服务。 (根河市人民法院 王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