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代父养祖母 法官上门促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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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21:25:22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黄朝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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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法制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黄朝映) 年满八十五周岁的秦某,瘫痪在床近四年了。共有长子王某甲65岁,次子王某乙62岁。2013年2月,兄弟二人商议每人供养母亲秦某半年。长子王某甲自2014年一直供养秦某至今,但期间次子王某乙却一直拒绝赡养秦某。秦某在无奈之下将小儿子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在办理此案时了解到被告王某乙患中风已两年多,行动不便,妻子外出不知音信,全家靠儿子跑小货车维持生计。考虑到他们是一家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睦,母子之间不能把矛盾激化。法官上门到原被告家中做调解,从母子情深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老人体谅身患中风的小儿子的困难。从兄弟手足之情入手,让王某甲怜惜生病不能下床的弟弟,又从老人现在的实际生活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入手给被告王某乙的儿子做思想工作。
通过法官耐心疏导,原告与二被告及被告王某乙儿子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秦某与被告王某甲共同生活,被告王某乙的儿子代替被告王某乙每年支付4800元给被告王某甲作为赡养原告秦某的费用。上述意见达成后,原告秦某当即撤回诉讼,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和谐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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