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司法救助金 情暖困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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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2/13 11:22:30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谢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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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法制网2月13日讯(通讯员 谢玉)“谢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现在有了这笔钱,闺女总算可以继续做康复治疗了,不然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前,当事人杨某一家从永善法院副院长谢玉手中接过五万元司法救助金时,杨某母亲感激的说道。
17岁的美丽姑娘杨某,因一场车祸,高位截瘫,经法院判决,摩托车和货车驾驶员每人赔9.9万余元,货车驾驶员赔完了,摩托车驾驶员在赔偿4万余元后,因患尿毒症便一直无力赔偿,杨某一家知道摩托车驾驶员的确也无力支付她家赔偿金,对驾驶员未履行的赔偿义务也一直也没有申请法院执行,不久前该驾驶员因病死亡。杨某因生活不能自理,看到母亲为了她的康复那么辛苦还得借钱给她治病时,便拒绝治疗、拒绝沟通……
县委组织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了解此情况后,便及时到法庭咨询司法救助事宜。法庭干警及时到杨某家了解杨某的情况及赔偿义务人的情况后,查明杨某至今还在康复治疗中,家庭情况特别困难,赔偿义务人已生病死亡,也没有遗产,不能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杨某给予一定的司法救助。但因司法救助资金有限,一个案件救助的金额最多就是几千元到一万元左右,考虑到杨某的困难和具体情况,法院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最大程度的帮助申请人争取到了司法救助金五万元,在春节前夕送到了她的手中,让杨某能够继续接受治疗,家庭也渡过难关。
近年来,永善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坚决杜绝“执行不作为”、“执行乱作为”等问题,通过公开失信人员信息、违法记录、控制高消费、限制金融借贷等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同时,扩大司法救助面,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拓宽救助渠道,努力为特困当事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
据悉,该院2016年共为20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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