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频道 > 就业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上海市出台新政促进青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发布时间:2017/5/9 21:22:24 信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佚名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13612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为促进青年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实现青年人发展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步”和“双赢”,近日,上海市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据悉,文件于5月4日起实施,在青年节为青年朋友送上政策服务大礼包。

    上海市过去5年通过各项政策措施的综合发力,使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人数保持在较高比例,失业人数不断减少。过去5年间,上海市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占比减少了38.6%,长期登记失业青年人数减少了39.9%。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对青年就业工作带来了新压力,新产业发展对青年劳动力供给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青年人自身的择业观念也呈现出了新变化,部分青年的就业意愿有减弱趋势,创新创业的青年群体在不断扩大。据调查,过去5年间,上海市暂不就业的青年人数从9.5万人增长到13万人,青年创业活动率从11.7%提高到12.4%。《意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据介绍,《意见》从培养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打造政策服务支持链,面向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其中,针对在校学生,重点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培养就业创业观念,帮助在校学生做好就业创业准备。针对失业青年,重点通过青年见习、职业训练营等措施,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帮扶青年实现就业。针对已经就业的青年,重点通过推广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培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年服务,形成政府带动引导、社会参与支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工作格局。

    在具体推进措施上,《意见》聚焦影响青年就业创业的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大力加强实体建设和机制建设。其中,在实体建设方面,着力打造一批职业训练营、一批高校创业指导站、一支就业创业导师队伍、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和孵化等基地。在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一个覆盖青年群体的综合信息库、一个立体式的青年就业服务网络、一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一系列青年劳动者技能提升平台。(申仁宝)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上海市出台新政促进青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相关信息
  安徽:灵璧县人社局及时妥善处理一起群体性讨薪案 [8-8]
  甘肃临泽:突出“三项措施”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 [8-8]
  大学生去基层就业,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8-8]
  内蒙古开始征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 [8-2]
  湖北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49万人 5万人自主创业 [8-2]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永善县召开2017年征兵工作
 

    &nb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