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买不来,投机取巧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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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5/29 10:15:34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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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驾驶人员考试规定和考试标准越来越严格,有些人害怕自己过不了考试,就想走一些“捷径”。正是利用这种心理,有人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帮人“代办”驾照,而实施诈骗行为的案件。
史某跟同事李某聊天时表达了自己对考取驾照的担忧,李某说他那里有个电话号码,说是一千块钱包过一科。是其在濮阳市驾校练车的时候,在墙上看到的小广告,但是李某说:“这个事我不相信,你最好也别信。”史某从李某那里要来电话,犹豫再三之后,还是拨通了电话。史某说想通过对方的帮助把四科考过,对方说每过一科1000元钱,并且让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他,史某问对方为什么不当面交钱,对方说教练中心有监控,不方便接现金,史某考虑对方说的也是,便向这个账户汇款1000元。然后史某给对方打电话,对方就让其把身份证与汇款单放在驾校办公室窗户外面的台上,史某按照他说的把身份证放在那儿,紧接着对方又给史某打电话说,让其再交6000元的押金,驾驶证出来以后一周内不得开车,开车就会被扣分,每扣一分要从这押金中扣掉500元,如果一周内不扣分,再把这钱退给我,并且说交了这个押金后拿着汇款条去找他,下午就可签字出证。于是,史某又汇款6000元,汇款后史某又与这个电话号码联系,对方说还要他再交6000元,这时史某才感觉是上当受骗了,于是便拨打了110报了警。公安机关很快进行立案侦查,并锁定了嫌疑人。经查,嫌疑人郭某,利用类似手段,诈骗了八人共计42600元。
犯罪嫌疑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电话诈骗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史某等八人共计426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电话诈骗属于电信诈骗的一种,是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者转账的犯罪行为,具有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等特点。近日,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已对郭某提起公诉。
在检察官看来,这种作案手段相当拙劣,漏洞百出,但是上当的人却比比皆是,让人唏嘘不已。考取驾照一定要到正规驾校报名学习,参加驾驶证考试,这样才能系统的学习驾驶知识。驾照有严格的申领和监管程序,花钱是买不到的,市民要取得驾驶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掏钱买证”一定是骗局切莫相信“歪门邪道”,结果花了钱,“坑”了自己,得不偿失。同时也告诫以此种手段来诈骗的犯罪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心存侥幸。不走正道,终将落网,等待他们的必将是 法律的严惩。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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