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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检察:替人顶包害人害已
发布时间:2018/5/30 16:47:52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梁雪松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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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日前对替人顶包的杨某某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
       2018年3月份一天晚上9时许,犯罪嫌疑人瞿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碰撞行人林某某,林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瞿某某打电话找来其朋友杨某某,杨某某应瞿某某要求冒名顶替为事故车辆驾驶员。
       公安机关以瞿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核实每个细节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瞿某某肇事后为逃避处罚,电话联系了杨某某,让其顶替自己到案发现场。在公安机关侦查时,杨某某称是他开车撞人,公安机关误以为杨某某是该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将其带至办案场所进一步侦查,并采取了抽血检测等侦查措施,而本案的实际肇事者瞿某某在杨某某的包庇下,未能到案。直到事发后第二天,瞿某某才在家人劝导下归案,杨某某亦坦白了顶包的事实。
       办案检察官在对瞿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做出批准逮捕后,认为杨某某对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涉嫌包庇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后,以杨某某涉嫌包庇罪提请批准逮捕,该院对杨某某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出于亲友关系或哥们义气,对明知是犯罪的人,却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顶罪包庇。殊不知,这都是包庇犯罪行为,会受到处罚。包庇犯罪的人害人又害已,以后遇到此类情况,应当向警方检举揭发,千万别再干顶替包庇犯罪的傻事了。(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  梁雪松)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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