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卡取钱 判刑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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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21:23:32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陈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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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法制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陈科芳)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5年11月,刘某伙同他人,在威信县扎西镇以丢包诈骗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的银行卡和密码后,将李某的银行卡掉包,并将卡内的2万元人民币取走。2016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案发后自愿认罪,并赔偿了李某的2万元损失,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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